今天又是马来西亚民主黑暗的一天。(马来西亚已经有很多的“黑暗的一天”了。)
其实这次火速通过《2011和平集会法案》我一点也不意外。基本上通不通过我也不是很关心。打从这个法案被“弄”出来之后,它的通过几乎就是必然的——就像人生下来就会面对死亡一样。
我是没有什么所谓啦,难道我们还会天真地希望国阵会让我们合法街头示威?
基本上,有这个法案和没这个法案,根本没分别,街头示威从以前到现在都没有合法过,警察滥用职权粗暴对待集会者也没有收敛过。从这个处处讲“罚款”的法案来看,我们最多能预测到一个事实——国阵真的很缺钱。
所以今天其实我没有很生气,反而有些高兴。
真高兴这烂政府一直在做很多很多“撩起人民把火”的事情,让民愤可以源源不绝地烧下去。只要人民的愤怒一直得不到平息,改朝换代的日子就越来越靠近,到最后,国阵就会被自己放的这把火火化掉。
所以,继续燃烧吧,民愤!把这把火一直烧到全马各地,活活把那班贪官污吏烧焦烧死烧尽!
1 comment:
老大这边厢说要以阿拉伯之春为前车之鉴,老二那边厢高喊发起圣战,看来还是老二比较激动,因为老二已知道,即使日后他能取老大而代之,却再也无望坐上梦寐以求的“首相”龙椅了。。。。。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