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9, 2011

马来西亚国营电视台即将倒闭?

我觉得,我们国家的国营电视台即将倒闭了。倒闭的原因是:没有节目可播。
我一向不喜欢黄明志,所有关于他的新闻我都不想评论。之前有朋友问我是否能写一篇关于《Undilah》被禁播的评论,我拒绝了。
可是今天,看到了这个新闻标题,我不得不写一些感想——
“称“投票吧”短片不适公开播放 莱士雅丁:部分画面令人不悦”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常常觉得莱士雅丁是我们政坛上的一个大笑话,现在再看,果然还是。
我是不知道哪个部分令人不悦啦(我是有看过的),姑且不论是不是真的有“令人不悦”的部分,单单是莱士雅丁这个理由,apply到其它节目的话,国营电视台可以收档了——每天每天,我们都看到那只狸猫精和烂吉在电视里侮辱群众的眼睛——不爽纳吉和罗斯玛的人何其多,难道看到他们会让我们“很愉悦”吗?那我们是否可以提出同样的投诉,让这两个人和他们的贪官污吏们绝迹电视节目?如果是这样的话,国营电视台还有节目可播吗?
无所谓啦,反正我也不看电视,以他们现在的节目水准,国营电视台早就该倒闭了。

打错怪兽的超人

我常看到有很多网路枪手或国阵支持者老是在说我们这些人不中立,国阵做什么我们都批评,但民联也有做错的时候,我们却当作不知道,不予置评。我们说他们是枪手,他们就反驳我们是伪君子、不中立……
我想要澄清的是,是,我是不中立!在政治上哪有中立可言?就算不是政治,在人生中哪有中立可言?中立就是没立场,中立就是不负责任!
当然,我不满意国阵,自然就会写出一大堆骂国阵的文章,我不满民联,也会写骂民联的文章——可是,别搞错了,我骂国阵,那是因为想让读者更加清楚国阵的烂,而我骂民联,是希望他们能从错误中学习。这是不一样的。
最近忙透了,终于有时间写部落格,第一个让我生气的,不是国阵,而是行动党!所以今天,我要写关于行动党的文章!
有时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行动党可以存活在马来西亚这么久,到底里面的政治人物会搞政治的吗?尤其是卡巴星爷爷,可以不要再发出那些白痴言论吗?每次卡巴星爷爷发言,我都会心惊胆跳,深怕听到什么吓死人的言论……
这次回教党重提实行回教刑法的事,搞得民联阵脚大乱,又是封口令、又是成员党闹退出什么的,国阵就在一旁幸灾乐祸、煽风点火。国阵幸灾乐祸、煽风点火是预料中事来的,没什么问题,问题是企图在这件事情里捞取政治资本、假扮英雄的行动党!
其实我们很清楚,国阵很清楚、回教党本身也很清楚,马来西亚是不可能实行回教刑法的。这不是人不人权的问题,而是商业投资的问题。一旦实行回教刑法,马来西亚变成回教神权国,首当其冲的就会是外国在我国的投资——难道这是国阵或民联所能承担的后果?而遗憾的是,建立回教神权国是回教党存在的唯一依据,所以他们不能放弃,放弃了回教党就什么都不是了。
回教党明知不可能,还一直重提实行回教刑法,其实不过是在定时捞取政治资本,民联友党难道这样都分析不到吗?行动党有行动党的捞法、公正党有公正党的捞法,回教党有干预过吗?甚至,在行动党和公正党在回教课题饱受国阵攻击的时候,是谁解救他们?在槟州回教司署发出禁用扩音器在清晨诵经一事时,国阵本来是要大炒特炒林冠英反回教的,聂老轻轻一句:“我支持,因为回教徒不应该制造喧哗。”危机得以解决;黄洁冰裸照事件搞得风风雨雨,聂老力挺到底;牛头示威事件,也是聂老出面叱喝那些企图挑拨的巫统党员……回教党其实是民联最重要的资产,回教党一次又一次地化解了国阵抛给民联的回教课题,让“不够回教”的行动党和公正党得以继续当他们的英雄。
这次的回教刑法事件,行动党完全被敌人牵着走,马华说如果国阵要实行回教刑法,他们就敢敢退出国阵,行动党又有样学样说同样的话——问题是,马华知道国阵肯定不会实行啊!行动党这样说了,叫回教党情何以堪?行动党要当英雄,也别拿自己的友党当怪兽来打啊!聂老再三保证了回教刑法只对回教徒有效,那就闭上你的大嘴巴吧!
在自己急着攻城略地的时候,请行动党也让让自己的朋友稳固他们的地位吧!回教党若是得不到回教徒的支持,对行动党和民联,绝对有害无益!

Tuesday, September 27, 2011

偷懒贴:分享经典照片(根叔的)



需不需要啊?实在是太“给力”了,太强了~~实在太......囧了。
看完之后,我只有一个表情:


p.s.:最近实在太忙了,没时间写部落格,如果你今天是第一天来浏览我的部落格的话,那还好,如果你有定期跟进我的部落格的话,非常抱歉~~这两天工作完后,我会尽快恢复每日一博的速度,谢谢支持~~

Sunday, September 25, 2011

像鬼的回教刑法和像人的国阵


先跟大家介绍一套泰国恐怖电影——《连体阴(Alone)》。故事是由两个连体婴女主角爱上同一个男生而开始的。两个女主角,一个是“萍”,一个是“佩”。她们从小就相连在一起直到长大,姐妹情深——直到有一天,两姐妹同时爱上了一个男人“伟”。可是伟只爱着萍,于是萍便想和佩动分割手术。分割后的佩去世了,伟和萍便离开了泰国这个伤心地,到韩国去开始新生活。
一直到萍的母亲病重,他们二人才回来。回来老家后,萍时常觉得,死去的佩一直阴魂不散地骚扰她……往事一幕幕重演,到最后观众才知道,原来当初动手术,是因为萍要求分开,而佩不愿意,因为分开了,佩就再也没有借口跟伟在一起。结果,在两姐妹争执下,佩不小心把萍掐死了——所以不得不分开。佩醒来后,便盗用了萍的身份和伟在一起。唯一知道这件事的母亲,因为太难过而选择一直不跟佩说话,伟也无从得知。佩看见的所有萍的鬼魂,其实都是她自己的心魔。当佩发现母亲有意把真相告诉伟时,她居然把母亲给杀了,并想与伟同归于尽。当然,故事的最后伟并没有死掉,而是佩自作自受,死在自己放的一把火中。
原本我只是抱着看一套恐怖而内容空洞的鬼片的心态而入场的,看了之后,却产生了很多想法。很多人都很怕鬼(包括我),可是鬼到底有多可怕,没多少个人见识过,甚至,鬼长什么样子,也没几个人知道。很多人怕鬼,更甚于怕人。看了这套电影,我最大的感想是,其实鬼可不可怕,只有见过的人才知道,但人肯定是比鬼更加可怕的,因为人是活生生在我们周围,而人心比鬼心更难测。
从小到大,我就一直听到回教党要建立回教国、实行回教刑法。到时候,偷东西要斩手、强奸犯要被阉、通奸要被乱石掷死……(我只知道这三条)我不知道现在回教党要实行的是什么样的回教刑法,因为我还没细细去研究,但我觉得很奇怪的是,这回教刑法从头到尾其实就是只对回教徒有效,对非回教徒无效,可是反对的、炒作的都是非回教徒。有些非回教徒大义凌然地说:“就算对我们非回教徒无效,我们也不愿意如此野蛮的刑法发生在我们的国家和回教徒朋友身上!”
说得多么慷慨激昂、令人激赏!那请问,死刑不野蛮?贪污导致一些人民一辈子活在贫穷线下不野蛮?毁人家庭不野蛮?警察滥权不野蛮?这些野蛮的事情天天都在我们的国家发生,这些大义凌然的非回教徒在哪里?
每天炒作回教刑法有多可怕、多野蛮,把回教刑法形容得像恶鬼一样,为的就是不让人们有机会、有心想了解回教刑法,那些恶人在宝座上,害死了多少人,这些“义士”又为什么没兴趣去管?
也许现在的回教刑法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没有见过,只是道听途说的“鬼”,但现在的国阵,则是我亲眼所见,黑心霉肺的杀人狂魔。说真的,我宁愿了解这个“鬼”多一点,让它不再那么神秘——至少它不曾害过我,也不愿与这杀了我周边朋友的杀人狂魔在一起多一秒。
回教刑法或许是阴魂不散的“萍”,但国阵肯定是丧心病狂的“佩”!

Friday, September 23, 2011

国阵是A片馆?

要看古物,我们会去博物馆,因为博物馆古物最多,什么类型的古物都找得到。
要看书籍,我们会去图书馆,因为图书馆书籍最多,什么类型的书籍都找得到。
要看画作,我们会去美术馆,因为美术馆画作最多,什么类型的画作都找得到。
要看A片,我们去哪里找呢?
去国阵旗下各政党办公楼找,应该就不会失望了。
不是吗?之前需要污蔑安叔叔,就从仓库里找到了据说是安叔叔的A片;马华搞党争,就抽了一块货真价实的菜叔叔床戏实录;现在为了从关税局助理总监阿末沙巴尼堕楼案一案中脱身,又发布了“疑似”阿末沙巴尼生前的“召妓全录”。(还有洁冰姐的裸照呢,不过那不是A片,最多只能算是国阵A片库的周边产品了)
既然国阵可以随时随地公布任何人的A片,那我应该可以合理的相信他们拥有一整个分门别类排好全国各子民的A片馆。适时适候,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拜托,我知道利用性丑闻来污蔑别人是高招,但总不能次次都用这招吧?就算拍A片的导演、演员不闷,观众都闷啦!换一些新意好吗?比如说,公开一张林吉祥和阿丹杜雅的合成照,就说他们二人相通已久,阿丹杜雅其实是林吉祥派到纳吉身边的卧底,又或者找一个假证人到警局报案,说他其实是恐怖分子的人肉炸弹,末沙布指示他到巫统大厦进行自杀式袭击,但他一看到巫统那个貌似青蛙的logo,就想起他妈妈在他小时常教导他的道理:“青蛙吃蚊子,青蛙是好人。”他当头棒喝、痛定思痛,决定弃暗投明,前来举报末沙布。
这样的故事比较好玩吧?什么?太荒谬?哪里会!比较起国阵“瘩官鬼人”们天天讲的那些废话,这些不过是小菜一碟而已。

摇滚巨星wanna be

之前我说过了国阵诸公是attraction seeker,今天才发现他们不止如此,还是摇滚巨星wanna be。
可能是受到纳吉出席演唱会假扮摇滚巨星和马哈迪的“勿炫耀论”影响,今天慕尤丁也发表了一番谈话。他说:“如果你在(人民)家过夜,在家的养父将爽到不行,毕生难忘,大选时就自然而然在国阵旁打叉了。”
这真是一个一箭双雕的好计谋!一来可以省下办宴席的钱,二来可以免费大吃大喝大睡,真是何乐而不为啊!
但我想他是误会了。这个计谋在国阵铁票库应该行得通——但都说了是铁票库,去不去他们都是投票给国阵的啦,去来做什么?要去,当然是去那些感觉上会投票给民联的选民家里。
男孩问男人:“什么是浪漫?”
男人说:“浪漫就是,明知道她不喜欢你,你还要送她一百朵玫瑰。”
男孩又问男人:“什么是浪费?”
男人说:“浪费就是,明知道她喜欢你,你还要送她一百朵玫瑰。”
我想国阵应该懂以上的道理。
好吧,那尊贵的各位国阵大人,那我就只好奉劝你们,必须抱着“必死”的心态,到民联支持者的选民家“下乡服务”了。
如果好运,去到中间选民的家,那可能还有一线生机,或者人家会客客气气待你,但记得千万不要把平时当人民是奴隶的习性暴露出来,要不然只是让这些选民更加坚定不投选你的决定。如果不好运,去到饱受国阵蹂躏的民联支持者的家(比如我家),说不定他们会呼朋唤友来围殴你。
这么看来,这个计谋简直就是脱裤放屁——多此一举。慕尤丁真是距离群众太远了,思想也怪怪的,他以为他们那班贪官是人见人爱、车见车载的摇滚巨星?他们不过是“棺材看见都打开盖”的街边老鼠罢了!
想当摇滚巨星,自己在家开演唱会吧!少来我家玷污了我家的地板!

Thursday, September 22, 2011

Attraction Seeker

有没有发现身边有这样的一种人:常常用夸张的语气说话,或喜欢穿戴引人注目的首饰或衣裳,或喜欢小事化大……总之,有他在的地方,他就要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这种人,我们唤他作“attraction seeker”。
老马肯定是典型的attraction seeker。退休了那么久,他还时不时语不惊人死不休,就在我们快忘记他的存在的时候,他肯定会说些什么来引起大家对他的讨论(和怀念?呸!)。
今天老马“劝告”国阵议员改变形象,不要炫耀财富,以免引起人们反感,“以为”国阵是个贪污腐败的联盟。我正想为自己申辩,我从来都没有“以为”国阵贪污,这根本就是事实!没想到他又说:“这些国阵人民代议士除了购买那些价值700万令吉至800万令吉的房屋,也用钱来换取支持。”
我真是丈八金刚摸不着脑袋了,他的前言跟后语怎么反差那么大?还是他认为国阵议员购买七八百万的房屋、用钱换取支持不算贪污?
这也算了。让我更不明白的是,他并不是质疑这些“清廉”的国阵议为何有这么多钱购买豪宅,而是劝他们“收敛些”,别拿财产出来炫耀而已。
大家知道为什么我国警察开枪射死人的新闻常常都发生吗?因为这些警察根本都没有当警察的心理建设和准备。他们把枪支当作是一种可以拿来炫耀的东西,因为只有他们有,别人没有——说穿了就是虚荣心在作祟。
就好像,你买了一件新衣服,当然是迫不及待穿上让别人看看,等别人赞赏一样。我有枪耶,枪耶!当然要找(好多个)机会让这些平民百姓见识见识!
富豪买豪宅、游艇、跑车、珠宝,你别告诉我是拿来保值的,那他们算不上是“置产”,只是“投资”——而投资者,是不会拿自己投资的物业来用的。这些人好不容易A了一大笔钱,争相想当暴发户让大家妒忌妒忌的时候,老马居然这么扫兴,要他们别“炫耀”?如果这些东西不是拿来炫耀的话,那买来做什么?我有一颗十克拉大钻石戒指,每天锁在保险箱里,不让人看,那十克拉又有什么用?
老马啊老马,不只是你才是attraction seeker的,那些依附着国阵财大气粗的身子底下的水蛭,个个吸血吸到肥美乌亮,又何尝不是?总不能你一个人夺取所有人的目光吧?让他们靠着自己多年“辛勤”收刮回来的民脂民膏见见世面,好让人们也注意注意他们嘛!

酷政装酷

我想纳吉最近应该是聘请了新的公关公司。而这个公关公司应该是比APCO和FBC有用很多(应该也会贵很多……)——看纳吉最近的举动,又是“扬言”废除恶法、又是上电台整人、又是看球、又是出席摇滚演唱会等等等等,简直就是吃了回春药一样,一下子年轻了几十岁。(看来他老婆也应该帮衬有关公关公司,天天打botox都没有酱有效。)
姑且不论我这种死忠反对派啦,因为我是无论国阵做什么都不会支持的了——就算纳吉现在废除所有恶法,还是没有附带条件的那种、把所有贪官贪到的钱全都还给国家、剖腹自杀、以死谢罪,我都不会支持他,因此要是谈论我对他最近的举动产生的反应的话,不公平。
到现在还是有许多年轻人对于政治是一窍不通,或根本不想理会的。纳吉这些举动,恰好就是迎合了这一大群年轻人的心态。在我们眼里,可能觉得纳吉做什么都多余,但事实上我觉得这还是会成功地替国阵拉到不少年轻人票的。
不过,相对于纳吉这个政治人物,只能以“非政治”的方法来企图获得年轻人的票,我倒是觉得民联和非政府组织的手段更胜一筹——经过709,我发现身边一些朋友,开始觉得谈论政治很“酷”,虽然他们有一些还是停留在很表面的谈论,但至少他们会去接触政治,并尝试了解(就算他们的初衷并不是为了国家的未来,而是为了让自己显得很“酷”)。一个政治人物,必须以逃离政治的方式来赢得选票,岂不悲哀?
其中一个在网上引起网友讨论的纳吉举动,是上电台“整蛊人”。在节目中,他打电话给某电台网络节目经理推销自己的儿子,让那个经理不知所措。这让我想起之前我看过的一个美国节目,节目名称我忘了,但节目是这样设计的:制作单位与警方联手,以一些外貌酷似十四岁以下儿童的成年人作饵,上网引恋童癖者上钩。在网上寻找猎物的恋童癖者,与“诱饵”约好了见面时间后,便会开车到“诱饵”的“家”(其实是制作单位准备的充满闭路电视的屋子),然后在恋童癖者准备进一步行动时,主持人和拍摄组就会从屋子里的各个角落涌出来围着恋童癖者做访问——当然很多时候,只有主持人在说,恋童癖者根本就只想逃离现场而已。当恋童癖者离开屋子之后,就会马上遭到警方逮捕并提控上庭。
说回纳吉的整人节目。很多网民都说不好笑,其实我觉得这不是纳吉的问题,他这么可爱、肥肥白白,没理由要哄大家一笑有那么难的,是制作单位不会设计那个整人环节,让我们尊贵的首相白白浪费了大好的演技。如果我是制作单位,就会让纳吉打电话给政府某个部门——就以海关为例子好了,让纳吉以首相的身份命令海关不抽税通过我们的“第一夫人”新买的海外珠宝——如果海关抵死不从,那就可让我们人民知道,我们的海关是如此光明磊落的;如果海关居然一口答应,那纳吉就要显示他的“政改”决心给我们看了……如此一来,我就不相信人们会不喜欢这个节目,纳吉也就不需要“誓死捍卫布城”那么辛苦了。
酷(残酷的“酷”)政装酷(“cool”音译)?那要看是你的手段高,还是人民的智商高了。

Tuesday, September 20, 2011

最不霸权的首相——纳吉

今天我要写一篇称赞纳吉的部落格。
不过称赞之前,我先要讲一个自己的经历。我从小到大都是领袖人物(是真的,虽然我不是很厉害,但可能我就常常会处在“蜀中无大将”的状况,所以我这个“廖化”就常常被派上用场),我当过班长、学会主席、乐队副队长、营长、组长、刊物主编之类的职务,但我觉得我从中学习到的,就是如何变得越来越霸权。
比方说,华文学会开会,要制定接下来的学会会刊主题、路线等等方向,我在开会以前,就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并想出其他林林总总别人可能想到、可能提议的建议,再逐一准备我的拒绝理由。到了开会时,我首先会“假民主”地询问大家的意见,当那些提出的建议都不是我想要的时候,我就会慢慢引导大家往我要的方向走,最后我会把自己的建议提出来,然后通过——之后如果有人想反驳也没办法了。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独裁”,但我觉得开会决定以后的事情,无论如何都是必须照着进行的,而通常这个决定,都是我做的。除非做的决定实在是太行不通了,那就再开会讨论推翻,而不是大家各说各话——不是说言论自由吗?我就是这么独裁、霸权的了。
好了,说回纳吉。这回我不得不称赞他了。
之前纳吉说“一个马来西亚!”说得那么义盖云天,那高高举起的食指形象是那么深入民心,结果不久之后慕尤丁就说:“我是马来人先,马来西亚人排后面。”摆到明慕尤丁就是要给纳吉丢脸。但纳吉不吭一声,非常gentlemen地吞掉了这口污气。坊间许多人在骂他包庇副手,也有人嘲笑他被副手欺负都不敢说话。我们不知道啊,这是纳吉把“言论自由”发挥到淋漓尽致的时候啊!
后来,纳吉说“废除内安法令!印刷媒体无需每年申请准证!”我们正以为常年被笼罩在“无审讯扣留”阴影下的马来西亚终于可以获得解脱了、印刷媒体终于脱困了,结果纳兹里跳出来说:“谁讲要废无审讯扣留?没可能!”希山慕丁也跳出来说:“放宽出版准证?等久久啦!”
原本我们以为,纳吉是畏惧慕尤丁而已,可能是慕尤丁抓住了他的什么把柄,没想到纳兹里和希山慕丁接二连三跳出来讲出这么多违反纳吉本意的话,他居然也“咕”一声全咽下去了。这样反常的事情只有两个原因:一、纳吉的把柄多到巫统高官里人手一条;二、纳吉完全身体力行地表现出了他对言论自由的尊重!
当然,我这么支持纳吉,自然选择第二条来相信——反正纳吉的把柄多到人民都人手一条,他根本不会为了哪一条而被威胁(应该说,天下没人不知他的衰事,所以握住他的把柄根本没什么大不了),林吉祥之前不是要求纳吉呈交“如何让大马晋身最民主国家”的大蓝图吗?何必呢?纳吉现在就已经身先士卒地表现出来了吗?有此宽宏大量、民主开放的首相,实在是我们马来西亚五十年修来的好福气啊!

Monday, September 19, 2011

即时新闻:末沙布家被烧!

刚踏入2011年9月20日,近来的因一番挺左翼领袖言论而引起争议的回教党署理主席末沙布的家就被企图放火!
纵火凶徒在午夜十二时向末沙布的家抛掷汽油弹,所幸除了门口的篱笆,并没酿成大火和任何损失。
最大的疑点是,当凶徒干案时,街上所有的路灯都没在亮!
幕后凶手是谁呢?(唉这提示也给得太明显了。)

末沙布啊末沙布,谁叫你吐出一番让国阵原以为可以置你于死地的言论,却又成功让更多人去讨论和关注我国的独立史而让国阵火烧屁股咧......

新闻来源:http://tukartiub.blogspot.com

国情vs小明

就算你不是干教书这一行的,应该也知道“小明”是谁——没错,他就是我们从小到大的华文课本里最神奇的角色!举凡小学生要造什么句子,第一个想到要用的名字就是小明——我的印裔学生少数懂得写的字里边,“小明”是其中两个字。
“小明扶老婆婆过马路。”“因为小明忘了做功课,所以被老师处罚。”“我的好朋友是小明,他是个非常用功的好学生。”“虽然小明很聪明,但是他非常懒惰。”……
我曾和同事开玩笑说,真是什么事情都“赖”到小明头上。
我们国家也有个“小明”。
我们国家的“小明”化身为“国情”。
放宽出版准证?不行,你不能拿我国和外国比较,因为我国“国情”不同。
允许街头示威集会?不行,你不能被外国影响到,因为我国“国情”不同。
取消土著区别?不行,你不能妄求人人平等,因为我国“国情”不同。
政权交替?不行,这简直就是颠覆朝廷、罪大恶极!因为我国“国情”不同!
还有很多例子,大家平日应该接触不少了,就不再举例了。
很多时候,“国情”不仅仅是国阵政府拿来搪塞我们的借口,常年被国阵洗脑的我们,也以为自己“国情”不同而看不起自己的国民。
比如说,我曾看过有一个国家的杂货店老板有事外出几天,但镇上只有他一家杂货店,如果不开门的话全镇的人们会很不方便,于是他出门前把店门打开,并在门前吊一个小桶,让顾客拿了东西往桶里放钱。等到他回来时,整间杂货店依然完好无缺,桶里的钱和卖掉的商品相差无几,甚至还有顾客在下雨的时候帮忙他关店门,免得雨水渗入店里。结果有网民说这样美好的事没可能发生在我国,因为我们“国情”不同,要是真有这么一间“天真”的杂货店,里头的货品肯定会被掠夺一空。
我觉得这跟“国情”无关,跟人民的生活水准有关——为什么人民会偷会抢,因为我们经济不好,因为我们的领导人也是这样偷、这样抢我们的钱,因为我们宁愿抛弃自尊也要占眼前的便宜——自尊?自尊在贫富悬殊的社会能当个屁!
连我们自己也信不过自己,莫怪国阵牢牢抓住“国情”不放,什么事情都“赖”到它头上去了,这根本就是我们的“国情”嘛!

Sunday, September 18, 2011

大马国旗之我见

这个是我国国旗:

这个是美国国旗:

我国国旗和美国国旗的分别仅在于左上角的蓝框里头的“内容”和我国国旗多一条白线而已。
指我国国旗和美国国旗相像和爱不爱国无关,和视力有关而已。
其实不满我国国旗的何止马诺哈兰一人?我也不满,我不明白一张白纸有那么多可能性,我们国家那么有特色,为什么当初那个设计我国国旗的设计师要抄别人的设计!我不满我国国旗的程度,就如我不满我国国歌的程度一样,因为我也同样不明白,乐谱里有七个音符,加上高八度低八度无数个变化,为什么我们的国歌的曲子就是要排到跟一首叫《Mamula moon》的夏威夷民谣一样?
可是在抄袭猫国阵的逻辑看来,质疑国旗、国歌就是不爱国的表现!所以我们不应该质疑!
那天,我吩咐学生造句,结果发现学生A抄袭学生B的句子,两个句子分别是:
学生A:妈妈煮了好吃的咖喱鸡,我们吃得津津有味。
学生B:妈妈煮了好吃又美味的炸鸡,我们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
我很肯定学生A是抄袭的,因为学生B就在学生A的旁边,而学生A写着句子的时候,学生B刚刚写完。如果你是老师,在这个时候,你应该基于“爱学生”的心而不阻止学生A抄袭呢,还是阻止他并晓以大义?
所以我怎么能够不质疑?如果今天抄袭的不过是汽车设计、建筑设计,我无所谓,因为这些东西不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象征——问题是,那是我们最重要的国家象征啊!
当我们升起国旗,别人在暗自嘲笑:“哈哈,你看这个小国,连自己的国旗都没有本事设计出来。”当我们唱起国歌,别人笑得更大声了:“哈哈哈哈,什么样的国家居然把别人的民歌当国歌用了?有给版权没有啊?”
难怪我国从来没有认真过要反盗版——因为我们自己都与心有愧啊!
我很爱很爱我的国家,我也希望能拥有一面真正属于我们的国旗、属于我们的国歌,但这个愿望,应该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达到的,前方有一大堆持相反意见者等着把“叛徒”、“不爱国者”等等大帽子扣上来,这还不要紧,分分钟把“颠覆国家”、“煽动法令”扣上来,那就真的吃不完兜着走了。

可怜的大学生

不知道是不是忙着抢功劳和替国家独立历史涂脂抹粉,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和魏家祥在内安法令被宣布将被废除后第一时间作出的“废除/检讨大专法令”呼吁,纳吉似乎充耳不闻。
哈哈,按照纳吉之前说的,废除内安法令是因为政府听到民意而作出的决定,只有“短短四十年历史”的大专法令,如果不换掉一个听力比较“正常”的政府的话,应该还有至少十年的“长征”需要走啊。
除了大专生出来“怒吼”之外,半岛的原住民也已经站起来抗战了。这些住在内陆地区,多年来饱受国阵政府剥削和掠夺土地的淳朴人民,如今也忍无可忍了。
比较起知识水平相对比较低、人数比较少、经济环境比较差的原住民而言,大部分属于中产阶级大专生应该是更有能力能更快争取到自己权益的一群,但现实却不是这么一回事。
我妈最大的心愿,就是看到我和姐妹们顺顺利利地从大学毕业,当一个“大学生”。对于跟她同一辈的人来说,“大学生”简直就是一个莫大的光环,代表了崇高的社会地位和过人的处事能力。可是现在的大学生真的有这样的能力吗?撇开越来越低的学术水平不说,绝大部分的大学生都已经变成了资本主义的奴隶,只想着快快毕业找一份赚钱的工作,大专法令对他们而言是什么恶法都不要紧——因为他们知道,只要乖乖读书,那是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的,什么学术自由、学生自主,他们本来就不在乎也不觉得拥有了会有什么改变。每次在报章上看到拉着布条声嘶力竭喊着“废除大专法令”的所谓“不怕死的傻瓜”来来去去就是那几个,仿佛马来西亚就只有那几个大专生。
纳吉为什么对保留大专法令有恃无恐?因为他知道,那些只关心考试成绩、逛街、谈情说爱、赚钱的大专生是不会在意的,而那些在意大专法令的大专生也会在短短的大学生涯一直与大专法令周旋、浪费力气,而不会有多余的力气去关心社会——如此一来,大专生就渐渐地从社会中分割开来——少了大专生的社会,就少了大量反抗的力气;少了社会的大专生,就少了大量支持的力量。
原住民能够齐心合力,就算人数再小都有谈判的筹码,大专生失去了大部分大专生本身的醒觉、失去了社会人士的支持、又没有足够的时间来进行斗争(大学生涯就只有那短短的三、四年),想要胜出这场战役,还需要正视自己真正面对的问题啊!

Friday, September 16, 2011

国阵的耳朵距离民意多远

听说声音在摄氏15度的空气里头,传播速度是每秒340米,当气温升高时,传播速度会加快。
纳吉说:“其他任何人不要来抢功劳,说我的(废除内安法令的)宣布是基于他们的努力……它不是他们抗争的结果,而是国阵在听取人民意愿后所作的决定。”
1960年内安法令正式生效,至今已经有五十年历史了。如果以声音的速度来算的话:
50年X 365天X 24小时X 60分钟X 60秒X 340米÷ 1000米 = 536,112,000公里
换句话说,国阵的耳朵距离民意大概有五亿三千六百一十一万两千公里。赤道周长是四万公里,我们的声音需要环绕地球一万三千四百零二次才可以传达到国阵领袖的耳朵里。如果是来回月球的话,要跑个七百三十七次才行。
只是随便算算都觉得这真是一条漫长的征途。如此一来,纳吉的话就不攻自破了——就算不让任何反对党和非政府组织抢功劳,人民的声音经过这么漫长且艰巨的道路才终于“抵达”国阵政府那“尊贵”的耳朵,难道这不是人民自己本身的功劳?唐三藏取经,其功劳是归功于那些摆在印度的经文还是唐三藏本身?
到底是他人在抢功劳,还是国阵自己在抢功劳哦?

马屁精现形记

纳吉说:“废除内安法令。”
以前支持内安法令的那一大堆国阵高官马上见风使舵,说首相大人英明神武,而且贬低反对党和非政府组织,说国阵内部一向以来都有致力于废除内安法令,不只是他们而已……脸皮之厚,令人咋舌。
因为反对内安法令的前首相署部长再益更向纳吉公开道歉,因为他之前不相信纳吉真的会废除内安法令。
还好再益已经不再是公正党一员了。如果之前我还有那么一点点欣赏他,现在也消失殆尽了。废除内安法令根本是一早就应该实行的举措,国阵一直到现在才为了选票去向而低头,他居然还敢说他相信纳吉是“没有政治议程”的!我在想,要不他就是太纯真了,搞政治这么久还保持这种天真烂漫的心态,实属难得,要不他就是拍马屁拍到出面了——自立门户不好过吧?他那个之前被译名为“安乐党”的惠民党,根本就是一个笑话。现在他是要终结笑话,重返国阵了吗?
大家的反应都太快了,结果今天内政部长希山慕丁说:“目前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的人将继续被扣押,直到新法令通过为止。”
我们要废除内安法令,为的就是不要再有人无缘无故被套上莫须有的罪名——说这些人涉及恐怖袭击也好、散播极端主义也好,总是有证据的吧?这样随便把罪名套在别人身上,那些个吃到满肚肥肠的警察却连一丁点的证据都懒得去找,根本就是错到极点!原以为这些人总算可以被释放了,没想到希山来这一句,那就代表了这些人被释无望,等到新法令成立吧,就继续在新的罪名、新的法令下继续蹲大牢吧!
不止如此,对于那两条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内安法令替代品,前议员理事会也建议了:“新法令应该维持原有结构,以处理足以威胁国家安全的极端主义和敏感课题。”
就像我请你来我家坐,端了一杯绿茶给你,你说你不喜欢喝茶,我于是回头再端一杯普洱给你。这有差吗?什么叫维持原有结构?那内安法令废除来干什么?
现在这个时候,就是我们看清楚马屁精的时候了。那些对国阵歌功颂德的人,先等新法令出炉再拍马屁不迟,别到最后马屁拍到马腿上,被新法令踢了一脸的鼻肿眼青。

报馆不需每年更新执照是好事?错!

昨晚纳吉一连串宣布了好几项“好消息”,从今以后报馆不需要再每年更新执照是其中一件好消息,可惜风头全被即将被废除的内安法令抢去了。
媒体对于不需要再更新执照一事普遍上都表示欢迎,甚至有人说以后的媒体工作者不需要再打悲情牌、走钢索了。我沉淀了一下些许亢奋的心情,再研究一下,才发现这全是我们开心得太早了。这根本不是一件喜事,是一件可怕的事啊!
第一、 被废除的不是1984年出版及印刷法令,而仅仅是此法令内必须每年更新执照的条例。也就是说,媒体依然需要得到准证才能出版——刚刚内政部副部长阿布瑟曼已经说了,能获得出版准证是“特权”,不是我们应有的权利!获得准证,应该“劏鸡还神”,因为那是内政部“大赦”之下才有的“bonus”!
第二、 以往获得准证后,每年都必须经过更新执照这一道坎,万一报馆不小心刊登了太多惹内政部不爽的新闻,分分钟明年的执照就没了——全报馆的人就可以面壁思过一年了。现在不需要更新执照,应该是更开心、更轻松的——但我觉得,这是更恐怖的——因为出版刊物还是需要执照,万一报馆不小心“过了火”,那就直接吊销执照,永无翻身之地了。
纳吉这边厢才宣布了这几项“看起来”开放和宽松的决定,内政部那边厢就为自己无理拒发准证与《当今大马》一事自圆其说:“这不关言论自由的事,反正他们还是可以在网上发表新闻。”我真不知他是真天真还是假白痴,在网上发表新闻和印刷的涵盖范围差别有多大,他会不知道?他是怕尺寸大开的网上媒体“教坏”国阵的铁票库才是真的!
真的要放开钳制新闻自由的手,何必那么小气只废除一个小条例?大气阔斧一点,把整个白痴神经质的法令给删了吧!

Thursday, September 15, 2011

有人的心碎了

纳吉在马来西亚日前宣布了第十三届大选前最实际的糖果——向国会提案废除内安法令。姑且不论到最后是不是成功废除,我们就当作是了,实在是应该好好为这个“暂时”的好消息高兴高兴(随着内安法令的落幕而准备粉墨登场的那两条新法令就暂时放在一边吧)。
正所谓有人欢喜有人愁,之前高喊支持内安法令喊得声嘶力竭的这几只蛤蟆,可就要心碎咯~



他们肯定没想到,自己会落得“一片真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的下场!哈哈,明天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来一场“捍卫内安法令”的集会呢?会不会到最后慕尤丁跑出来说:“由于大多数人民均反对废除内安法令,我们决定遵从民心,保留内安法令。”?
哈哈,拭目以待吧,我们拭目以待。

对不起,纳吉,我还是不支持你

从槟城风尘仆仆地回到家,就听到内安法令被废除、印刷媒体不需每年更新出版执照等等好消息。
政府这次终于养了一班能提出较有建设性意见的幕僚了。
已经和屋友约好了,明天要为这好消息小庆祝一番。
为什么是“小庆祝”而不是“大庆祝”?因为凡是美好的事物在后面往往有一个令人担忧的“but”。
纳吉说,内安法令将被废除,“but”政府将会以“两项新法令”来取代——他也说,这些新法令将大幅缩短警方可以扣留的期限,比现在的期限更短——取消一个法令,却用另两个法令来代替,在还没有知道新法令的内容之前,我们都不可以高兴得太早——而且,说是说“大幅缩短扣留期限”,问题是,内安法令最令人诟病的就是“无限期扣留”啊!两年的扣留期限满了,可以再申请两年、两年完了再两年、两年完了再两年…就算新法令的扣留期限“大幅度缩短”到一年,还是太长!
其他的宣布我就不说了,经过纳吉先生无数次地出尔反尔,我还是静观其变比较好。
当然,纳吉这次使出杀手锏,足以证明国阵对于他们的民望下滑一事已经无计可施,而大选若一拖再拖他们的胜算会更小,倒不如孤注一掷,说不定可以挽回劣势——可惜对我而言,我不会认为这是政府“开明”、“施恩”,这只证明了人民逐渐强大的力量,是真的可以改变这个国家的!这些一条条不合理、不公正的政策法律,都是国阵拟出来的,现在宣布取消,并没有什么功劳可记!不过是改正错误而已——更何况,改正后还有一个未知的“but”跟在后头。
对不起,纳吉,国阵再做什么其实都无法挽回你们蹂躏我们国家五十多年的罪过,我还记得你昨天才说过,大选过后,就要实行消费税,现在替我们奄奄一息的国家贴贴胶布,就以为可以挽回我们的心?别做梦了!

Wednesday, September 14, 2011

吹倒国阵的东风

纳吉说,他在寻找举行大选的最佳时机。
其实我很愤怒,但又很悲伤。我们的首相就只是这样的水准——政党、政府傻傻分不清楚。
他这个“最佳时期”到底是谁的最佳时期啊?若你是以巫统主席的身份发言,我不怪你,本来巫统主席就是应该以自己的政党利益为主。问题是,只有首相才有权利宣布何时大选——而首相,是属于政府,不属于政党。
以现在的情况来说,近期内举行大选对民联来说绝对是不利的——那个什劳子的选举改革国会特委会无论是不是唱大戏也好,我们总是得等到他们至少纠正了选举的制度,才能举行大选。要不然,以目前如此容易让国阵“玩臭”的形式,就算全马来西亚人民投民联的票,也没办法换政府。
我想,人民也在等东风,不过,等的是吹倒国阵的东风——那将是强大的人民力量!

Monday, September 12, 2011

6%的年度大戏

预付电话费将要征收6%服务费的消息早就不是新闻,我记得今年年中已经有类似的消息传出,在面子书上也有新闻剪报的图片流传出来。前几天看到新闻说这个月15日即将真正实行时,本来我就想写一篇博文来与大家分享感想的,想想,还是作罢,先等几天再说。
果然,这事才闹出多久,纳吉就出面调停,结果现在又喊停了。
其实这件事很好笑,很明显就是纳吉自导自演的一出戏——既然天生不是英雄、在家是狗熊、对外又没事情可以让他逞英雄,那只好自己安排一些坏人让自己当好人吧!
不是吗?向来这些向消费者抽取服务费之类的事情,哪由得商家自己说了算?还不是政府宣布、商家照办的吗?这么大的决定,如果说纳吉身为财政部长事先完全不知情的话,一就是他这个财长当得完全没有存在感,商家“忘记”和他讨论,二就是他根本就是个偷懒财长了。
不过,从这件事情看来,有几个我们不可不正视的可能性:
一、 大选可能真的靠近了,因为这很明显是拉拢民心的举措。
二、 国库已经很空虚,消费税势在必行,而这是探温举动。
三、 在宣布手机预付消费税的同时,电费也宣布起价了——但它的涨幅仅影响到每月付费77令吉以上的住户,因此大部分人都把焦点关注在手机预付消费税,而电费的调整则没什么人关心了。这项举动根本就已经是开始“温水煮青蛙”了——先把青蛙放进热水里,让青蛙们愤怒地跳来跳去,然后再把它们放进比起热水相对温和的温水里,青蛙们就不会反抗太多了。
可是,算来算去,其实无论这6%的消费税实行与否,自编自导自演的政府都会是大赢家——实行,则由电讯公司扮演黑脸的角色,而政府从中得到大量的税收;不实行,则电讯公司依然是那个黑脸,而政府则扮演了白脸的角色,赢取人心。
如果消费税真的要在短期内实行以协助国阵捞取来届大选的资金,在这以后应该还有更多令人愤怒的消息传出,而人民忙着反对这些一看就知道不合逻辑但不反对又不行的政策,就忽略了配搭着此种政策而推出的“相比之下较为可以接受”的起价政策了。

Sunday, September 11, 2011

武吉甲洞警长之谜

从出生以来到现在,我想今年的国庆日是我最关心国家独立的一次了。为了厘清1950年我们到底已经独立了没有,我花了一些时间去寻找关于武吉甲洞事件的资料。在寻找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
我在UKM的网站看到关于此事件的论文,虽然内容描写方式令人不敢恭维,但我在其中一段发现了一个足以证明当时的警局确实是为英殖民政府服务的讯息:

这篇论文说到当时的警局是由OCPS Sarjen Ray Dancey领导,当然很明显这是一个属于英国人的名字。我看到后欢喜若狂——因为这终于证明了我的历史再烂也好过那个再纳克林。如果当时的警局是属于柔佛政府,那怎么解释警长一职是由英国人担任呢?(难道当时的柔佛政府已经有能力引进大英帝国的“外劳”?)
为了慎重起见,我沿着“1950年武吉甲洞警长”这个线索查下去,却发现了不一样的事情——在英文版的维基百科里,完全没有提到Ray Dancey这个人,而马来文版的维基百科则说明当事件发生时,Ray Dancey的警长一职已经由Sarjen Jamil Mohd Shah取代了。

我再查下去,在我国皇家警察的官方网页找到1948年到1952年之间警察对付共产党的时间流程——而好笑的是,此重大任务的主要“英雄”乃是一名叫作Kolonel Nieol Gray的英国人。从1948年到1952年间,这名英国人运用了不同的策略来打击和围剿共产党(至于什么策略在这里就不提了,因为不是重点),这证明了什么呢?证明了当时的共产党的的确确是在跟“英国人”对抗!

巫统误导我们“马共=华人”已经好几十年,现在,他们又要误导我们“英国警察=马来亚警察”,难道我们还要上当吗?(更何况,这是多么粗糙白痴的谎言啊!)

Friday, September 9, 2011

低能儿教授

由bukit kepong事件演变出来的历史争议越演越烈,最离谱好笑的就是号称是“全国教授理事会旗下的历史、遗产及社会文化小组主任”的再纳克林居然说我国不曾被英国殖民!实在是太强了。
我原本以为之前总警长和巫统发言人的言论已经够白痴,果然在我国是没有最白痴,只有更白痴的。教科书一直教导我们先贤争取独立不易,我们要好好地爱护得来不易的独立,虽然后来我觉得争取独立的最大功臣不是那班以“不流血”方式到英国谈判的“先贤”,但对于他们建国的贡献,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感激的。这下好了,原来我国根本没被英国殖民过!那1957年8月31日那七声喊得声嘶力竭、震撼人心的“米跌价”不是喊错了?
再纳克林说英国只是“保护”我们, 那日本蹂躏我国的三年零八个月,英国人去了哪里?难道当时的英国贵人事忙,怕保护不到我们,所以请日本来“关照”我们?再说了,真的是“保护”的话,我国要独立为什么还要通过他们?
接下来的我真的看不太明白了,他说,“英国统治时期”不应等同为“英国统治”(这是什么鸟话?就是说,“黑暗时期”不等于“黑暗”?“残酷对待”不等于“残酷”?),他说“尽管英国的统治效果是一种殖民”,可是我们却“不曾被殖民”!(就是说,我欺负你的效果是一种暴行,但你却从来没有被暴力对待?)他还说,“英国获授权从行政和财务层面管治马来半岛,并且利用其环境资源”,是谁授的权?英女皇还是苏丹?之前不是说“保护”吗?现在为什么要“管治”?利用我们的环境资源来做什么呢?是为我们建设,还是喂饱他们的荷包?既然是保护我们为什么要利用我们的资源?
我不是在散播仇恨英国的思想,我想英国如果读到这位再纳克林代表的“全国教授理事会”发表的文告,他们也会喷饭(或喷面包)。天哪,我们的全国教授理事会居然是由这样的低能儿组成的!看来马大好不容易爬回的世界两百大排名,很快就会再跌出榜外了。

Thursday, September 8, 2011

柔佛州独立60年

面对末沙布忽如其来的支持左翼领袖言论而引起民间对武吉甲洞(还是武吉哈蓬?译名到底是哪一个?)警局遇袭事件及我国独立历史的刨根问底,一向历史不及格的国阵果然阵型大乱,各种乱七八糟的言论纷纷出笼。
针对坊间认为当初的警局是属英国政府所有,而共产党攻击警局乃是反殖民的行为而不是如官方所言的叛乱行为,巫统发言人哈林都亚(Halim Tuah)日前在推特上面发表了这样的一番话:

全国总警长依斯迈奥玛也不落人后,发表了“警察部队早在1807年成立”之说。
总警长的言论相比之下比较愚蠢一点,因为实在太容易被人推翻。警察部队很早成立那又怎样?So WHAT?警察部队不是独立存在的,是当时的政府付薪水“聘请”的,他们是有“老板”的。就像1997年以前的香港,警局里挂的老板头像是“英女皇”——就算中国已经独立,香港回归以前还是“英殖民地区”,他们效忠的是“英女皇”,而不是“中国总理/中国政府”!香港犹如此,更何况是当时根本未独立的马来亚!
那位哈林先生的言论更好笑——他的言下之意,就是说柔佛州其实一早就独立了?比马来西亚更早独立?所以当时的警局其实是归柔佛管辖,而非英国?
原本对于马来西亚的独立,东西马都有不同的诠释——对于西马来说,马来西亚已经独立54年了,对于1963年才加入马来亚成立“马来西亚”的东马人来说,我国只独立了48年。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对于柔佛州子民来说,他们的土地更早独立,至少应该已经独立了超过60年!

Tuesday, September 6, 2011

索马里事件有感

近期除了末沙布的新闻,较为轰动的就是廖大人的“我未出世论”和我国摄影记者在索马里殉职这两件事了。
我一向不喜欢评论马华,因为我觉得批评他们实在是太浪费力气了。看了“一个大马布特拉俱乐部”主席的发言后,我觉得这则新闻还较为有趣一些。
由于我国记者在索马里殉职一事,这个什么俱乐部(其实我真的觉得此俱乐部的名字真的很长很难记)一时之间成为众矢之的,终于主席憋不住了,出来喊话了:
“我要邀请林吉祥、安华、莫哈末沙布、所有(反对党领袖)、《马来西亚内幕者》和《当今大马》,免费的。我要《马来西亚内幕者》和《当今大马》亲眼目睹(那里的情况)。所有喜欢批评我的人,我请求你们,一起去。你去分析,不必做任何工作。只是静观我们的工作,然后写出你看见的东西。”
如果是我,我就死都不去了。诺兰法依祖的殉职无论是疏忽也好、天意也好,始终是一宗意外。但如果这些他点名的人都去了,以他们与巫统的“交情”,我看这次应该不是被流弹射中那么简单,可能集体被一颗C4解决了。
然后他长篇大论地举例解释,由于他们的组织达到所谓的“关键表现指标”,证明了他们表现非常出色,因而许多媒体争相参与他们的行动。
首先,随随便便说自己达到了什么烂指标就说自己表现优越,真是令人不敢恭维的智商。接下来,他又说最后他只能从原本的74名媒体中选出18人前往参与行动,而当中还有些人需要借助“友情票”才能“荣幸”地跻身媒体小组内。
然后他说,别提到巫统的名字,他们只是接受巫统的支助而已(废话,都闹出人命了,还要提巫统?)。有人问说,是不是真的有必要深入战区,他说,因为之前的经验显示许多物资并没有真正达到有需要者的手中,所以他们才要跑这一趟。看到这里,我就笑了——巫统一层层克扣贿赂的文化他们不懂哦?没可能啊,那那些“友情票”怎么计算?大概是原本捐助的物资太少,所以还没到达目的地就克扣完毕了吧,不走这么一趟,还真的没人知道他们有做过“善事”了。
可怜的诺兰法依祖,你到底是为了什么样的烂组织烂行动而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啊!

Monday, September 5, 2011

令人失望的凯里

有没有试过期待已久的一套电影,好不容易上映了,开场就让你有后悔买票入场的感觉?
黄子华在某一场栋笃笑演出中有形容到某些观众买票入场看电影却发现电影很烂的反应——一些观众会毁坏电影院的椅子作为发泄,一些观众会对着银幕大喊:“出来,导演出来!”好像那导演会躲在银幕后面似的。
我现在就真的有一点点想毁椅子骂导演的冲动,不过我没付诸于行动,因为我看的这场电影不需要买票,还没什么损失。
原本以为凯里这次会有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大龙凤演出,没想到被末沙布拒绝他的辩论邀约之后就像泼妇骂街似的在推特上骂人家是“太监、懦夫”。
其实我一直对凯里有一种喜爱,可能他是巫统内极少数长得比较人模人样的年轻人(所以说,外貌是很重要的)。可惜,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修养有时还是必须靠时间积累出来的(当然大部分的国阵老人依然是没有积累到这一门功夫)。
如果凯里认为这样低级的泼妇激将法对末沙布有用的话,那他真的是太懒惰了——在挑战末沙布之前,他到底有做功课的吗?他到底了解这个“对手”的个性吗?
末沙布是一个很可爱,也很沉得住气的人——他不是不会生气,要不然他也不会是街头集会最有力的号召人之一了,他是会对很多不成熟的攻击一笑置之的人。看看这第一回合的交战:凯里声嘶力竭地企图挑拨末沙布的怒气,被人家以四两拨千斤的方式,把球丢给了回青团——不止意味着“我没时间陪你玩”,更意味着“你没资格被我玩”。
不甘示弱的凯里还把回教党副主席兼丹州行政议员胡桑慕沙在2008年愿意“自贬身段”,与当时仍是巫青团副团长的他同台辩论一事拿出来当说项,意图说明末沙布高傲自大。问题是,我在这段说辞里只解读到这样的意思:“胡桑慕沙愿意与凯里辩论,因为胡桑慕沙谦虚,并且不‘嫌弃’凯里‘身份卑微’;末沙布不愿意与凯里辩论,因为凯里还是没资格与他辩论。”
凯里,你懂吗?人家愿意与你辩论,那是人家大方亲切;人家不愿意与你辩论,那是因为你不够格啊!这场辩论还没开始,别人答应与否,你都输了开头了——你甚至连基本的风度都没有,那这场戏还有什么看头的?根本就是一面倒。
害我还满心期待,真是浪费我的情绪。

Sunday, September 4, 2011

巫统的新箭靶——末沙布

林冠英还没当槟州首长之前,行动党的箭靶是林吉祥;林冠英当上首长后,就换成了林冠英——每当国阵要攻击行动党的时候,林冠英就是他们的攻击目标。
安华是公正党的箭靶——一直都是,这个不用说明。
聂阿兹之前是回教党的箭靶——至少在华裔之间是。我中学的时候极度讨厌聂阿兹,认为他是头脑烧坏了的回教极端分子——真的对不起,因为当时我是被“正义至上、情在人间”给烧坏脑子了。
今年回教党大选后,开明派大胜,在国际享誉盛名——尤其是回教世界更是名堂响当当的左派领袖末沙布当上了回教党的署理主席,国阵慌了。
怎么可以不慌呢?末沙布不是保守派支持者,他拥有强大的基层支持率、号召力强大,而且非常清廉——若真要在鸡蛋里挑骨头,他唯一缺乏的就是明星般的领袖魅力,但这却是他比其他领袖更能亲近人民的优势。
回教党党选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国阵(尤其是巫统)对回教党完全没有办法,只好用马华那些闲置的失败枪手剪接几个聂老的旧演讲、伪装张念群和聂老的谈话等等来污蔑回教党。
如今好不容易,真的好不容易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末沙布居然公开挺马共!好了好了,终于有得发挥了!只见之前头耷耷、眼湿湿的凯里马上精神一振,A一大笔钱来卯足了劲攻击末沙布——再没得发挥,他就要发霉了。
我倒是准备好了凳子等着看戏,看这次巫统到底要花多少人力、物力、时间、精神来对付末沙布——他们越斗得久,就越证明他们有多怕末沙布。
末沙布虽然长得憨憨的,可不是个好惹的角色,加油了!

Friday, September 2, 2011

被篡改的历史——Bukit Kepong篇

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独立(不是马来西亚,是马来亚)。从此,我们的国家诞生了。
我是1986年诞生的,所以,1986年以前,没有我——我是佛教徒,我相信轮回,所以1986年以前,虽然还没有我,但我应该还是存在的,只是那时的我不是现在的我。
1957年以前,有马来西亚吗?有,但那时的马来西亚不是现在的马来西亚、那时的政府不是现在的政府、那时的警察也不是现在的“皇家警察”。
1950年2月23日,Bukit Kepong发生了一件历史事件。约200名共产党攻击当地的一间警局,造成双方共六十多人死亡。
上一篇博文我已经说过,我的历史非常差,所以这件事是我在大学时期和友族朋友聊天时谈到,我才知道的。当时我的朋友说,他(或他们)在中学时校方有在校播放过一部名为《Bukit Kepong》的“经典大片”,故事内容就是华人共产党如何残暴地攻击及杀害马来警察,而马来警察又如何智勇双全地与“贼寇”对战至最后获得胜利。他说,因为这部片子,在他的许多朋友心中,产生了极度憎恨华人的心态。
不过这位朋友并没有受到这部“洗脑片”的影响。他说,用脑子想想吧,1950年,马来西亚还没独立呢!哪儿跑来那么多马来警察?那时不是英殖民时代吗?那些英国佬跑哪儿去了?我们还因此大笑了一番。
没想到最近这事儿又闹起来了。回教党署理主席末沙布一番“挺马共”的言论,被许多人不断地翻炒又翻炒,甚至有时评员说“唆使人民否定历史的举动比武装叛变还危险”、“每位国民必须爱国、对国家忠诚、末沙布也不例外”。“熟读国家历史”的副警察总长卡立还建议末沙布应该“仔细参考历史资料,以便掌握史实”。
如果历史很明显就是被人PS到乱七八糟,比小说还离谱,人民难道没有权利否定吗?这自然比武装叛变还危险,因为这是思想上的改变——你能杀害一个革命分子,你杀害不了的是革命的理念。此外,我的历史差,可我至少还记的我国独立日是1957年8月31日,在这以前这片土地还不是我的国家呢!要爱国、要对国家忠诚,那应该爱谁啊?对谁忠诚啊?英国?
当时的事件到底是怎样众说纷纭,我相信的自然是当时的共产党(也就是当地人民)之所以攻击警局(受薪于英女皇的警局),乃是一种反殖民的战争表现,没什么不妥——参与反殖民战争而牺牲的人民,自然是英雄。但我的这番见解,对于那些当时因镇守警局而牺牲的另一方自然觉得刺耳——尤其是他们享受了那么多年官方的赞颂和爱戴。
我很爱很爱马来西亚,但我爱的是这片土地,不是它的执政者——所以我不爱1950年英国人建在这土地上的那所警局——更不认为当时受薪于殖民者的警员是我们的英雄!这番话对巫统来说自然不能理解,因为他们一直努力教育人民爱国就是爱政府——不爱政府、批判政府者,即为不爱国——谎言说了一百遍,说得连说谎者自己都相信了,真可笑,以他们的标准,我不止要爱巫统,还要爱英国、日本、荷兰、葡萄牙……

Thursday, September 1, 2011

被篡改的历史——独立篇

老实说,我最不行的其中一个科目就是历史。以前我以为是我笨,所以读不懂,现在我终于知道原因了——不是因为我笨,恰好相反,就是因为我头脑正常、思考逻辑,所以我才读不懂官方历史。
“我国独立以前被英国统治,后来日本攻打当时被英国殖民的我国,英国舍弃我们而去。经过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水深火热,共产党和英国联手击退了日本人。随后,英国又再殖民马来亚。后来的后来,马来亚人民要求独立,人民英勇对抗了残暴的共产党后获得胜利,英国于是予以我们独立。我国的先贤们以令人自豪的‘不流血’模式为我国‘争取’到了独立。”
我不知道多少位高人读得懂以上的历史,至少我就有很多问题想问。
1. 共产党联合英国击退日本,那共产党是好人还是暴徒?
2. 为什么人民会“忽然”想独立?
3. 要求独立,为什么不是对抗殖民者,而是对抗共产党?难道我国在英殖民以后其实是被共产党“殖民”?
4. 共产党从之前的抗日到后来的抗英,哪一点对马来亚人民不好?为何教科书上描绘的共产党是杀人民不眨眼的恶魔?难道他们是由杀人狂魔组织起来的杀人集团?(那我很有理由相信我国高高在上的果子狸夫人是其领袖之一)
5. 就当共产党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好了,人民“抗共”成功以后,为什么英国要给我们独立?为了嘉许我们?
6. 如何以“不流血”的方式“争取”独立?是我对“争取”这个字的理解错误,还是有关方面为了逞英雄而乱用词汇?
7. 如果我们争取独立的过程真的有流血,那流的是谁的血?国父的?英女皇的?还是马共的?
8. 如果我国真的以“不流血”的方式争取到独立,那国歌的那一段:“Negaraku, tanah TUMPAHNYA DARAHKU”,tumpah的到底是谁的血?
中国历史虽然像缠脚布酱又长又臭,但经脉还算正常,我国的历史这么短,却千丝万缕理之不清,简直就是“痴孖筋”了,难怪我也读到头昏脑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