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9, 2011

废除紧急法令,刻不容缓!

看了那么多天令人火滚的新闻,终于还是有一则是让人欣慰的,EO6终于被释放了。
接下来,就要看他们究竟有没有被提控了。如果被提控,我们又有好一阵子法庭笑话可看;不被提控,那我想我们应该起诉警方无理逮捕+赔偿他们六人一个月来的经济+精神损失——还是法庭上见。
紧急法令不如内安法令有名,乃是因为多数在紧急法令下遭到逮捕的都是默默无名的平民百姓;内安法令下遭到逮捕的,都是知名+拥有强大后盾的政治人物。感谢警方这次的“创新”,让我们认识了紧急法令。
我比较好奇的是,随着EO6的释放,人们对紧急法令的抗议,是不是就会也就这样冷却下来呢?在这条无理法令的背后,可是还有超过一千名被无理扣留的百姓求助无门的。
听说过一个听起来很好笑又很悲哀的说法:“新邦令金扣留所可说是犯罪分子的大学,一个小贼进去了,经过长期在内的大贼调教,出来就变得更专业了。”
这个说法可信度有多高我不知道,但根据社会学的研究结果,这说法是有可能的。无论是罪犯还是百姓,这样的一条偷懒法令根本就不应该存在!找证据抓犯人原本就是警方的工作,岂能因为找不到证据就随便利用这条法令进行逮捕?一年又一年,经过内安法令出来的政治人物变得更有名、更具“政治光环”,经过紧急法令出来的老百姓,得到什么?得到妻离子散?饱受虐待?心灵受创?异样眼光?
希望经过EO6,废除紧急法令运动就像废除内安法令运动一样,持续且坚持地走下去,让更多人知道、让更多人反对、让更多人获得释放!

1 comment:

冷眼 said...

今晚我刚好在现场,人心沸腾,场面感人!有一个感觉:社会主义党这次可能会因祸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