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居民挑战莱纳斯工厂的临时营运准证的司法审核申请,被高庭以“时机未成熟”为理由驳回。
法官认为,国会下议院及科艺部已经在处理此案,因此不应该司法、立法及行政机构同时争相处理此案,这是在浪费公共资源与公款。
我用我那颗发育不怎么健全的小脑袋想了很久,司法、立法及行政机构不是三个不同的部门吗?原来他们的工作是一样的啊?可以分工合作?要不然为什么法庭会以“其他部门已经在跟进此事,我们就可以先在一旁翘脚纳凉”这样的烂理由来驳回上诉?
我忽然想起彭亨州武吉公满向法庭申请司法审核,以推翻环境局允许金矿公司在当地以山埃采金遭到驳回一事。当时法庭的解释是,村民在事发后十一年才提出上诉,已经太迟了。
现在大家可以了解关丹居民犹如火烧眼眉的紧张程度了吧?如果我是关丹居民,我也害怕,迟了申请司法审核,就会像武吉公满那样被“逾期”这样的烂理由而击败。
不过,重点还不是早申请或迟申请,重点在于,司法、立法与行政机构同时处理一个案件,是重复同样的工作的吗?难道说,我们国家三权分立是假的?其实全部工作量都是可以share
share的?比如说,立法的可以帮忙兼职司法,而行政机构也兼任立法和执法……
原来我们的政府除了要绞尽脑汁立法,还要自己负责审判大任,跟执行大任,一个法令从诞生、通过、执行都是由他们自己一个人负责到完,这样的“一条龙”服务还真是令人民感动落泪啊!
只是,要帮忙节省公共资源及公款的话,何不把那些没用的司法和执法人员全部开除?反正都是立法者在one
man show了。
1 comment:
小吉也是身兼三职:做老大,做财政和做女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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