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13, 2011
电锯惊魂
《电锯惊魂》(The saw)这部电影从2004年开始每年都有新的一集上映,我的屋友是其忠实支持者,而我自从拗不过屋友的要求陪他看过一集之后,就永远不敢看其他的了。
这部电影令我感到害怕的不是它的血腥镜头,基本上我甚至是对血腥镜头免疫的,我害怕的是人心的险恶和电影中主角们面对的那种不知道死亡何时降临的心灵恐惧。不过,我这人健忘得很,害怕了一两天后就把这电影忘得一干二净了,毕竟现实世界里这样的剧情应该离我们这些平凡小老百姓很远很远。
今年新年的时候,我与一位远嫁香港的朋友聚会,她说她的同事的哥哥在香港迪士尼乐园不见了两个孩子,她们已经失踪了八天还是找不到,当地的警察抱着有些可惜的口吻告诉他们说,可能永远都找不回了,通常发生这样的事情的话,都是孩子被拐骗走了然后被卖掉身上所有的器官,根本没有活路了。
朋友对这个消息感到非常害怕,她说:“以前虽然常在网路上看到类似的新闻,但总觉得离自己好远,现在却发现这种事情已经越来越靠近,几乎身边的朋友圈里就有一些人遭遇到这种事情,害我都不知道该不该生小孩好。”
前几天上面子书,看到一位叫Angel的朋友分享了一张警察局的照片,照片的留言写了一个很长的警察滥权的案件。我看了之后,以为Angel只是帮忙朋友分享他们遭受到的对待,加上警察滥权事件根本就刮刮乐一模一样,根本没有人去对付也没有人有办法解决的(除非执法当局那些吃到比猪还肥的所谓高官脑袋烧坏了想去行侠正义啦)。没想到这次的事件其实是Angel与其丈夫和友人的亲身经历。
以前的人都说:“生不入官门、死不入地府。”以前的人,只有犯法了才入官门,做了坏事死了才入地府,所以为了保持自身清白,决不做犯法的事而使自己有机会被关进官门。现在这句话的意思可不是这样解释的了。现在的“生不入官门”指的是,无论如何都不要进警察局,因为你不知道在警察局里会遭遇到什么样的对待——无论你有没有犯错。扣留所一年死几十几百个扣留者,居然连一个警察都没有被查办,难不成现在的警察还兼任死刑执行官了吗?
回看Angel面子书上的事发经过,跟警察说的根本就是两回事,他们任意使用手铐、扣留百姓之后,只需要说一句:“因为他们aggressive,我们只是按程序办事。”就完事了。所幸我的朋友最后“只是”虚惊一场,万一在警察滥权的过程中发生了什么意外,相信这又会变成另一起无头公案。
说了这么久,跟我一开头分享的电影有什么关系呢?我一直都以为《电锯惊魂》的情节离我们很远,殊不知我们的警察局根本就是《电锯惊魂》的拍摄现场,而高达九万名(这是2009年的数据,以现在各区警察选票以不寻常的速度增长的情况来看,实际人数应该多过九万很多)的警察就是那个可怕的拼图杀人狂。一只脚踏进了警察局,就像踏进了杀人狂的游戏,怎么死的还不知道。
当然,我们的警察比那个拼图杀人狂容易摆平得多,只要你身上有钱,而你又不吝于与他“分享”你的财富,自然可以保你周全。
他X的,我们为什么要让这些合法流氓+杀人狂留在我们的国家!
P.S.:好奇之下搜索了一下马来西亚人民和警察的比例,发现是300:1,比美国的350:1、中国的750:1、德国的328:1、英国的361:1、日本的1184:1还厉害。我们的国家每个警察负责300个人民的安全,比起其他国家的警察数量,明显多出很多,可惜啊,却不安全得多,因为我们最主要的犯罪者,就是这些所谓保障我们安全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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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comments:
我和4岁的儿子曾经在云顶'失散'一分钟... 当时的'紧张级别'... 永远难忘... 等等.. 之前警察不是说人手不足吗?Mmmmmm..... 应该是选票不足....
蕃薯警察首長將'你幫我,我幫你'的精神發揮得淋漓盡致,我幫你對付手無寸鐵的平民和反對黨,我吃錢你別管我,記得那一票留給我就對了!由睡覺鴨開始就惡化到今天,有時想用戰爭來解決不董行得通嗎?唉!
多人好吃饭,吃饱饭就好做事,好做事就没事,没事就太平,太平就盛事,盛事就发财啦!发财啦就多人吃饭,吃饱饭就-------
太危险了,少说警察的坏话为妙。
说句公道话,警察有好坏之分,不是每个警察都是不讲理的。遇到滥权的坏警察,只好自叹倒霉!
对于滥权的坏警察,我们小市民只好忍气吞声。又能够把他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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