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8, 2011
面子书的功用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面子书就入侵大马了。我记得大学一年级时我还在玩friendster,拗不过所有同学都加入面子书了,才开一个面子书帐号。没想到,这社交网站居然让这么多人沉迷不已。
好多朋友因为过于沉迷面子书,痛定思痛之下,决定要“戒面子书瘾”,但不够一两个月,又故态复萌。也是的,在现今这个资讯发达的年代,面子书作为一种多功用的社交网站,的确是很难令人完全不理会它的存在。
我们一向熟悉的面子书功能,有分享照片啦、留言啦、写status啦、分享资讯啦、玩游戏啦、做生意啦、网上购物啦、骗人啦(那些常常用一叠叠五十令吉照片来做招揽的生意)等等,现在KLCC教会了我们多一项面子书的功能——发律师信。
同时,我们知道身为一个人(在这里我不要写大马人民,因为接下来的这个权利不仅仅是大马人拥有,应该说是全世界人类都能拥有的),我们是有权利在任何营业时间到购物广场逛街消磨时间。今天。KLCC也证实了,我们是错的。
KLCC通过面子书和电邮发律师信给黄进发等人,说KLCC是作为商业和休闲之用,吸引的对象是到购物广场购物的顾客和潜在顾客,因此不适合展开大型集会或抗议活动。另外,若黄进发等人通知任何人前来购物广场,并参与足以危害访客、顾客或租客生意的抗议活动,当局将要求每一个集会者承担相关损失。
原来和平请愿活动或集会是会“危害访客”的。就不知道是怎样的“危害”法了。说到危害租客生意,我说那是带动生意才对,何以见得人们看见请愿活动或集会之后,会忽然购买欲大减的?真是这样的话,我要叫我所有患上了购物上瘾症的朋友去KLCC参与集会了。
话说回头,黄进发等人针对的根本不是KLCC,何以KLCC如此心虚害怕,还要发律师信警告别人咧?莫非……原来在马来西亚这个神奇的国度,连建筑物都有政治取向,那些政治冷感的年轻人哪,你们连一栋建筑物都不如啊,学学KLCC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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