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16, 2011

发誓有用,那要法庭来干嘛?

马来西亚有一个很好笑的现况,每每有什么事情发生,当事人很喜欢到回教堂发誓以证明清白。
结果说自己被六十岁阿伯鸡奸的二十岁水翁(马来人昵称扮演女性角色的男同性恋为“jambu”)到回教堂发誓了;
否认替六十岁阿伯扯皮条,却又自称与阿伯同时出现在做爱现场的艾斯卡到回教堂发誓了;
一国之首为了撇清与貌美的蒙古女郎相识,到回教堂发誓了;
为了捍卫自己的清白之身,阿伯肛交案的重要证人乌咪也到会教堂发誓了。
然后这些人都会挑战他们的敌人,说:“如果你是清白的,那就跟我一样到回教堂发誓!”
阿拉若是道行不够,恐怕也会对这些滥用他名字的人大动肝火。
真好笑。我不是笑以自己的信仰发誓这件事,我是笑这些人白痴。
如果一个人根本没有宗教信仰,却又装作很虔诚似的以真主之名发誓,谁会相信?如果他们真的那么虔诚,作为一个回教徒(或任何宗教的虔诚信徒),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干下多少坏事?
话又说回头,如果发誓有用,那那些动不动就山盟海誓的爱情骗子们不早就遭天谴死光光了?天下哪来那么多坏蛋贱精烂人无赖?
更重要的是,如果发誓有用,那要法庭来干嘛?法官转行去当宗教师好了。

4 comments:

安东尼老爷 said...

昨天才遇到一个朋友对我说,”老安,我对天发誓,我从来没有在你的背后说你的坏话。要是有,我会被车撞死。”
很多人都喜欢举手对天发誓,否认自己犯错,否认自己说过的话。
本老爷见惯了,绝对不会相信的。
因为发誓的人会这样想,“我这样严肃的发誓,你们一定会相信我吧。”

老百姓 said...

一个连自己宗教都不信的人,去发誓?那位神是他的见证呢?

Anonymous said...

呵呵!!神会知道,不是不报,只是时辰未到!!

Anonymous said...

法庭?? 是高级人工瀑布池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