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pril 11, 2014

犯法的裙子


今天我到布城处理一些事物。走到教育部的大厅入口,一个保安把我拦下了,问我:“你会说马来文吗?”我说会。他问:“你是要去底层的柜台办事,还是要上楼找人?”我说我要呈交一些表格,他说:“其实你穿裙子是不能进去的,但是你是在底层柜台,那我就放你进去吧!上楼的话,不能穿裙子。”

我穿的就是如上图所示的半截及膝裙,不过是黑色的。当时我就在想,什么时候我们的国家,连裙子都被禁止了?随即我又想起郭素沁的裙子事件,就觉得非常好笑,好笑过后,就是悲哀。

我们国家,虽然说伊斯兰教是国教,但各个宗教在这片国土还是遍地开花的。大家对于各式穿着,也是见怪不怪。一般上,较为正式的装扮,是以有袖、不太短的裤装或裙装就可以了,而“不太短”的定义,大致上就是在膝盖左右。

我忽然想起大学时期办生活营的时候,我们一班筹委在讨论该如何定义营员出席讲座会时的穿着标准。一个委员说就长裤有袖T恤为主,一个委员说正式一点的穿着,另一个委员反驳说为什么一定要穿长裤?也有短裤是很正式的穿着来的,还有一个说为什么长裤有袖就是正式?如果穿长裤有袖但态度不认真,而穿短裤背心的却很用心听讲座,有有什么问题?……

单单是这一个我们原本以为不具有什么争议性的课题,就讨论了将近五个小时。到了最后,我们才想到:“营员们都已经是大学生了,他们自己应该有能力分辨在什么场合有怎样的穿着。如果他们认为穿沙滩泳装来出席讲座都没有问题的话,我们又凭什么去限制人家的穿着呢?我们为什么还要像对待幼儿一样来对待这些大学生呢?”

所以后来我们就没有提出任何“穿着指南”,而把心力放在安排课程和活动身上。

可惜国阵组成的的政府、国会,思想却依然停留在裙子的长短之间。所以难怪air asia空姐的红裙子(其实我想应该是她们的腿才是重点,只是那些流着口水的狼不好意思带着猥亵的口水直说)时不时还是会成为国会讨论的重点,而那些更重要的民生、国防、教育、发展课题,却被晾在一边——单是看女人小腿,这些狼人都要脑充血了,那么简单的脑构造,如何能够深入思考更重要的课题?只能以“这个事情能不能给我带来更多油水”来作为衡量标准了。

选到这样的“人狼代议士”,我是不知道他们的选民究竟是什么感觉,我想这个问题应该抛回给他们,反正我是觉得愤怒无比。人民的钱,就这样沦为他们龌龊的嘴角流下的一条口水迹,以及公款通存款的油水。

在我们国家,一条裙子的长短,远比一个GST的影响还要重要啊!要我怎能不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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