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这则新闻,直觉就想笑:
吹哨者法令不保护养牛丑闻
纳兹里暗讽拉菲兹“吹喇叭”
纳兹里说,尽管吹哨者法令是要来保护那些揭露贪污案件的人士,但不能用在揭露国家养牛公司的人士,这是因为揭露者将丑闻公诸于世,触犯了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
然后他还自以为很幽默地说:“他(拉菲兹)并不是一个吹哨者,而是一个吹喇叭者。我们不能保护吹喇叭者,这里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保密,如果他把事情说给全世界知道,全部人都知道是他(揭露),他还需要怎样的保护?第二,我们必须明白这项法律不能保护那些犯法的人,它只能保护吹哨者。如果他抵触1989年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那么我们就不能保护他。”
真好笑。当贪污发生在政府机构,涉及贪污的人难道不是在滥用什么国家机密法令、什么银行与金融机构法令去掩盖犯罪证据吗?揭露贪污的人,如果不把这些被保护的资料揭露出来,能揭穿什么案件?如果静悄悄地提供讯息给那贪污榜排名第二的所谓“反贪局”,他们会做什么?给机会反贪局向涉贪人士勒索销案?
无论那个人是吹喇叭式地还是大锣大鼓式地揭露贪污,这个所谓的吹哨者法令都应该保护揭密的人!如果只是保护“不为人知的揭密者”,那这种“不为人知”的人,会有什么人会去伤害他们?就是因为揭密,身份才有可能曝光,才需要受到保护啊!这样逻辑常识零蛋的白痴,居然还有脸自称为“第一号法律部长”,我真的是无语问苍天啊!
管启源说,他在台湾的朋友,说起对马来西亚的印象,就是“一个贪污非常严重的国家”。我们的国家,贪污不在话下,跟贪污是abang adik的,就是滥权。这两个好朋友,蚕食了国家的财富、糟蹋了我们的人民、牺牲了大家的健康、出卖了大马的土地!我们为什么还要容忍这些一而再、再而三厚颜无耻的骗徒继续以似是而非的谎言蒙骗我们、欺压我们、残害我们?所以,不管是任何形式的揭密,不管他是吹喇叭者、吹笛者、吹箫者、击鼓者、拉琴者……我们都要设法保护他们!如果这个政府设定的法律,是用来保护他们自己、对抗人民的话,那就让揭贪的交响曲响起、让改变的进行曲奏起,我们奉陪到底!